关于强奸我们都有如下的印象:月黑风高夜,小巷深处杳无人迹,少女被壮汉拖至暗处强行施暴;或者,深宅大院里,闯入的强盗见色起意,女人呼救无门……
强奸的场景,果真如此吗?
联合国有关数据表明,80%的强奸案都发生在熟人之间。不是月黑风高也不是呼救无门,而是约会之中,那渐渐暧昧起来的气氛,蠢蠢欲动的男人情欲,似是而非的女人表情,造成了一桩桩性伤害的悲剧。
月上柳梢头,人约黄昏后。约会的朦胧美妙,怎么变幻成了丑恶的强奸恶果?是相遇引爆了情欲,还是蓄谋的猎色遇到了不设防的城池?
“凌晨1点30分,你接受了泰森先生的邀请,心甘情愿地坐进了他的汽车,心甘情愿地让他吻了你,再心甘情愿地同他进了套房,心甘情愿地坐在他的床上,是不是这样?”
“是的。”
“请问你为什么不坐在沙发上?”
“坐在沙发上看不见电视。”
这是著名的泰森约会强奸案的法庭对话。正是由于两性间私密的、不为外人所知的种种细节,使一桩明白的性伤害案显得扑朔迷离。
约会强奸,重要的在于怎么去防微杜渐:女人,学会适时地、明确地说“NO”;男人,学会了解、尊重对方的意愿,发乎情,止乎礼。
事件一:女孩不设防
●小云
小叶是朋友的朋友,吃饭时认识的。那天吃完饭后下雨,小叶自报奋勇送我。路上,他突然问我有没有男朋友,我羞怯地摇摇头。他便两眼放光地盯着我,坚定地说:“小云,你相信一见钟情吗?我相信!”我觉得他有些轻浮,就推说明早要上班,快步走开了。
当天晚上,他不停地发短信给我,都是些歌词:“在哪里,在哪里见过你,你的笑容这样美丽,啊,在梦里”;“我愿逆流而上,与你轻言细语”……看得我脑子发昏,不知道怎么回复他,只好关机睡觉。谁知道第二天一开机,他就打电话过来,请我吃晚饭。我勉强答应了,说:“我们还不了解,只是普通朋友。”他热情似火地说:“傻瓜,爱情需要理由吗?不需要!我爱你!”
我很犹豫地跟他去吃饭、逛街,看上去像是约会,实际上我并没答应做他的女朋友。女伴们都在拍拖,我跟女友合租房子住,晚上常常是我一个人,所以有个朋友也好,不至于太寂寞。
(新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