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原始部落的男孩都很英俊,也很酷。他们穿着最流行的军装裤,梳着谢霆峰那样的发型,潇洒地吐出一个个烟圈。有时候我在上面跳舞,他们就故意朝这边吹口哨,一声响过一声。在那群男孩子中我发现了沈勇,个子不高,却长得酷似郑伊健。他在距离小舞台最近的地方斜着眼睛,懒洋洋地看着我,我一边合着节奏跳舞,一边朝他挤眼睛。
等我穿好衣服从原始部落出来,准备回家时,马路对面有人拿着头盔朝我招手:要我送你回家吗?沈勇的声音听起来似乎那么漫不经心,穿透在夜里,却又不可抵挡。
就那样,我上了他的摩托车,做了一个小混混的女朋友。
沈勇不善言辞,他的一举一动却让我快慰。每天准时接送我上下班,就算他不在,也要找个伙计在场子里照看着我,如果有人有轻薄的举动,沈勇的拳头就是最好的警告。我们在一起的日子,就算一起去路边地摊吃一碗凉粉都那么开心。
后来有人对我说,澎澎,你应该到更大的舞台上去。说这话的不是别人,是原始部落的老板李胜,他如同一个历经沧看透红尘的智者般轻描淡写地说着。我沉默了十分钟以后,就爽快地答应了。
临走前的夜晚,沈勇的嘴唇狠狠地在我脖子上留下一个印记:你要记住,你曾经是我的女人。
城市很美,我的心很凉
风情万种的省城太原,才是我该呆的地方。
李胜带着我们一帮从外地来的年轻女孩,四处赶场,他忙着给我们联系场子,和夜总会的老板们谈价格。这个城市的夜晚涌动着这么多的躁动和不安,台下的那些一掷千金的男人们真让人不可思议。更绝美的舞台灯光亮了起来,更迷人的笑容洋溢在女孩们的脸上,夹杂在一群活跃在夜晚舞台的女孩之间,我兴奋而快乐着,感觉距离自己的梦想如此亲近。
白天睡觉、排练,晚上上台,这几乎成了我一成不变的生活。我有了更多的钱出入大商场买自己喜欢的衣服,偶尔我们也会打扮的花枝招展去泡吧。
(新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