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 | 李湘:“若为爱情故” |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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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01-25 09:20:29 东北新闻网 | | | |
王菲恋爱了,周迅恋爱了,赵薇恋爱了,连章子怡都半真半幻地玩起了姐弟恋,可是谁也没有李湘闹腾得欢!其实前几位的腕儿要远远大过她,各大媒体的聚光灯却都照了过来。
李湘面对媒体的坦诚与勇气占了一半,炒作的力量也占了一半,李厚霖的脑门上现在盖了一个“李湘专属”的章,留给看客们拭目以待的就是许诺给她的2005年1月2日的盛大婚礼,倘若中间发生什么变故,媒体攻击的目标是谁,不想也知。
一见钟情稀奇吗?相识33天便定下终身稀奇吗?似乎这事情发生在明星身上,就一定要成个话题论述一下了。眼前的李湘,是个张口必提“我老公”,说话一定引用“他说了……”不用记者发问也会自己滔滔不绝讲上半个小时的恋爱中的女子,并且处于典型的狂热期,大有点“结婚狂”的架势。用她的话来讲,她完全是被这场“突如其来的,却是命中注定的疯狂爱情”击中的“病人”。
是狂热,是执著,是期待,是因男人而改变,还是每一步都走得有所图谋,恋爱的真相一点一滴都在她的话语和神情中显山露水。
“我给妈妈打电话,说我要嫁人啦。妈妈问他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,我说,就是好,什么都好,好得不得了——挂了电话他就说我了,你这样跟妈妈说,没有‘好’的具体理由,妈妈会担心的,她会觉得你结婚是因为头脑发热。于是我坐下来想了好半天,列出一、二、三,又给妈妈打了一次电话,你看,他比我成熟稳重多了。”
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特别爱我,我也特别爱他。我希望我能够感染到其他想结婚却不敢结婚的人。我以前也觉得结婚特别恐怖,还说过30岁之前不结婚,而现在才知道结婚是件特别幸福的事!”不相信28岁还能遭遇炙热爱情的人,也请相信爱情的“魔力”吧。如此高调的披露恋情确实也有她的道理——这之前传出的“年底下嫁地产大亨”、“与湖南商界巨亨过往甚密”、“男友多得数不清”等负面新闻,是是非非全被一下子盖住了。
“我眼中完美的女人,首先必须要有一份完美的爱情——我对完美爱情的定义是天长地久,是生死相守;其次要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好事业,你不一定要成为什么女强人,但一定要自食其力,做自己喜欢的事;要有自己的小孩;而且,朋友是万万不可以疏远的,他们是你一生的财富。”
(E风尚 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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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磊] | | 1 2 3 下一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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